111八三幾何原本 卷二之首
戊
己
幾何原本第二卷之首
界說二則
第一界
172[Figure 172]甲丁丙乙戊
己
凡直角形之兩邊、函一直角者。
為直角形之矩線。
如甲乙、偕乙丙。
函甲乙丙直角。
得此兩邊。
卽知直角形大小
之度。 今別作戊線、己線。 與甲乙、乙丙、各等。 亦卽知甲乙丙丁
直角形大小之度。 則戊、偕己、兩線。 為直角形之矩線。
173[Figure 173]四,三,四,三,十二
之度。 今別作戊線、己線。 與甲乙、乙丙、各等。 亦卽知甲乙丙丁
直角形大小之度。 則戊、偕己、兩線。 為直角形之矩線。
此例與算法通。
如上圖。
一邊得三。
一邊得四。
相乘得十二。
則三、偕四、兩
邊、為十二之矩數。 凡直角諸形之內四角、皆直。 故不必更言四邊、及平
行線。 止名為直角形。 省文也。
邊、為十二之矩數。 凡直角諸形之內四角、皆直。 故不必更言四邊、及平
行線。 止名為直角形。 省文也。
凡直角諸形。
不必全舉四角。
止舉對角二字。
卽指全形。
如甲乙丙丁直
角形。 止舉甲丙、或乙丁。 亦省文也。
角形。 止舉甲丙、或乙丁。 亦省文也。
第二界
諸方形、有對角線者。
其兩餘方形。
任偕一角線方形。
為罄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