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clides 歐幾里得
,
Ji he yuan ben 幾何原本
,
1966
Text
Text Image
Image
XML
Thumbnail overview
Document information
None
Concordance
Figures
Content
Thumbnails
page
|<
<
(二六
[26]
)
of 399
>
>|
48
二六
幾何原本 卷一
52
[Figure 52]
論曰。
如云乙丙、與戊己、不等。
卽令將甲角置丁角之上。
兩角必相合、無大小。
甲丙、與丁己。
甲乙、與丁戊。
亦必相合,無大小。
(
公論八
)
此二俱等。
而云乙丙、與戊己、不等。
必乙丙底或在戊己之上、為庚。
或在其下、為
辛矣。
戊己旣為直線而戊庚己又為直線則兩線當別作一形是兩線能相合為形也辛倣此。
(
公論十二此以非
為論者。
駁論也。
下做此
)
第五題
三角形。
若兩腰等。
則底線兩端之兩角等。
而兩腰引出之。
其底之外兩角亦等。
53
[Figure 53]
甲乙丁戊己丙
解曰。
甲乙丙三角形。
其甲丙、與甲乙、兩腰等。
題言甲丙乙、與甲
乙丙、兩角等。
又自甲丙線、任引至戊。
甲乙線、任引至丁。
其乙丙
戊與丙乙丁、兩外角、亦等。
論曰。
試如甲戊線稍長。
卽從甲戊截取一分。
與甲丁等。
為甲己。
(
本篇三
)
次自丙至丁乙至己。
各作直線。
(
第一求
)
卽甲己乙、甲丁丙、兩
三角形必等。
何者此兩形之甲角同。
甲己。
與甲丁兩腰又等。
甲
Text layer
Dictionary
Text normalization
Original
Regularized
Normalized
Search
Exact
All forms
Fulltext index
Morphological 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