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一六幾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四論
有多度不等。
若所加之度等。
則合幷之度不等。
第五論
有多度不等。
若所減之度等。
則所存之度不等。
第六論
有多度俱倍於此度。
則彼多度俱等。
第七論
有多度俱半於此度。
則彼多度亦等。
第八論
有二度自相合。
則二度必等。
(
以一度加一度之上。
)
第九論
全大於其分。
(
如一尺大於一寸。
寸者、全尺中十分中之一分也。
)
第十論
直角俱相等。
(
見界說十。
)
第十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