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clides 歐幾里得, Ji he yuan ben 幾何原本, 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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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一〇二幾何原本 卷二 形之丙為直角。 卽甲戊線上直角方形。 與甲丙、丙戊、線上兩直角方形幷、等。 ( 一卷四七 ) 而甲丙、丙戊、上兩直
199[Figure 199]戊甲丙丁乙己庚 角方形、自相等。
卽甲戊上直角方形。 倍大於甲丙上直角方形矣。
戊庚己角形之庚為直角。
卽戊己線上直角方形。 與庚戊、庚己、線上
兩直角方形幷、等。
( 一卷四七 ) 而庚戊、庚己、上兩直角方形。 自相等。 卽戊己
上直角方形。
倍大於等庚己之丙丁上直角方形矣。 ( 庚己、丙丁。 為丙己直角形之對邊故
見一卷卅四。 ) 則是甲戊、戊己、上兩直角方形、幷。 倍大於甲丙、丙丁、上兩直
角方形幷、也。
又甲己上直角方形。 旣等於甲戊、戊己、上兩直角方形、
幷。
又等於甲丁、丁己、上兩直角方形、幷。 ( 一卷四七 ) 則甲丁、丁己、上兩直角
方形、幷。
亦倍大於甲丙、丙丁、上兩直角方形、幷矣。 而丁己、與丁乙等。
則甲丁、丁乙、上兩直角方形、幷。 豈不倍大於甲丙、丙丁、上兩直角方
形、幷也。
注曰。 以數明之。 設十數。 兩平分之、各五。 又任分之。 為七、為三。 分內數二、其七之冪四十九、及三之冪
九。
倍大於五之冪二十五、及二之冪四。
第十題
一直線。 兩平分之。 又任引增一線。 共為一全線。 其全線上、及引增線上、兩直角方形、幷。 倍大於平分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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