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三七幾何原本 卷一
第十二題
有無界直線。
線外有一點。
求於點上作垂線。
至直線上。
法曰。
甲乙線外有丙點。
求從丙作垂線至甲乙。
先以丙為心。
作一圜令兩交於甲乙線。
為丁為戊。
次從
丁戊、各作直線至丙。 次兩平分丁戊於己。 ( 本篇十 ) 末自丙自己作直線卽丙己、為甲乙之垂線。
丁戊、各作直線至丙。 次兩平分丁戊於己。 ( 本篇十 ) 末自丙自己作直線卽丙己、為甲乙之垂線。
論曰、丙己丁、丙己戊、兩角形之丙丁、丙戊、兩線等。
丙己同線。
則丙戊己、與丙丁己、兩角必等。
(
本篇八
)
而丁
丙己、與戊丙己兩角又等。 則丙己丁、與丙己戊、等皆直角。 ( 本篇四 ) 而丙己定為垂線矣。
79[Figure 79]丙甲丁己戊乙
80[Figure 80]
丙己、與戊丙己兩角又等。 則丙己丁、與丙己戊、等皆直角。 ( 本篇四 ) 而丙己定為垂線矣。
用法。
以丙為心。
向直線兩處、各作短界線。
為甲、為乙。
次用元度。
以甲為心。
向丙點相望處。
作短界線。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