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九〇幾何原本 卷二
丙偕分餘線丙乙矩內。
而甲己直角形。
與甲丙丙乙、矩線內丙己直角形。
及甲丙上甲丁直角方形幷、
等。
等。
又論曰。
試別作丁線。
與一分線甲丙等。
其甲乙線、旣任分於丙、則甲乙偕丁、矩線內直角形。
(
卽甲乙偕甲丙矩線內直
形角 ) 與丁偕丙乙、 ( 卽甲丙偕丙乙 ) 丁偕甲丙、 ( 卽甲丙上直角方形 ) 兩矩線內直角形幷、等。 ( 本篇一。 )
184[Figure 184]乙丙甲形角 ) 與丁偕丙乙、 ( 卽甲丙偕丙乙 ) 丁偕甲丙、 ( 卽甲丙上直角方形 ) 兩矩線內直角形幷、等。 ( 本篇一。 )
丁
注曰。
以數明之。
設十數。
任兩分之。
為七、為三。
如前圖。
則十乘七為七十。
與七乘三之實二十一、及七
自之冪四十九幷、等。 如後圖。 十乘三為三十。 與七乘三之實二十一、及三之冪九幷、等。
自之冪四十九幷、等。 如後圖。 十乘三為三十。 與七乘三之實二十一、及三之冪九幷、等。
第四題
一直線。
任兩分之。
其元線上直角方形。
與各分上兩直角方形、及兩分互偕、矩線內兩直角形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