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一〇五幾何原本 卷二
丁辛直角形。
不與甲乙上甲丙直角方形等乎。
此二率者。
又各減同用之甲壬直角形。
則所存己庚直
角方形。 與庚丙直角形等。 而甲乙偕庚乙、矩線內直角形。 與甲庚上直角方形等也。
202[Figure 202]丙壬丁戊甲己辛庚乙
角方形。 與庚丙直角形等。 而甲乙偕庚乙、矩線內直角形。 與甲庚上直角方形等也。
注曰。
此題無數可解。
說見九卷十四題。
第十二題
三邊鈍角形之對鈍角邊上直角方形。
大於餘邊上兩直角方形幷之較。
為鈍角旁任用一邊、偕其引增
線之與對角所下垂線相遇者、矩內直角形。 二。
線之與對角所下垂線相遇者、矩內直角形。 二。
解曰。
甲乙丙三邊鈍角形。
甲乙丙為鈍角。
從餘角如甲、下一垂線。
與鈍角旁一邊如丙乙、之引增線、遇
於丁。 為直角。 題言對鈍角之甲丙邊上直角方形。 大於甲乙、乙丙、邊上兩直角方形幷、之較為丙乙偕
乙丁、矩線內直角形二。 反說之。 則甲乙、乙丙、上兩直角方形、及丙乙偕乙丁、矩線內直角形二、幷。 與甲
於丁。 為直角。 題言對鈍角之甲丙邊上直角方形。 大於甲乙、乙丙、邊上兩直角方形幷、之較為丙乙偕
乙丁、矩線內直角形二。 反說之。 則甲乙、乙丙、上兩直角方形、及丙乙偕乙丁、矩線內直角形二、幷。 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