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一一〇幾何原本 卷二
五
)
夫庚辛上直角方形。
等於庚丙、丙辛、上兩直角方形幷、
(
一卷四七
)
卽乙丁直角形、及庚丙上直角方形幷。
與庚丙、丙辛、上兩直角方形幷、等。 次各減同用之庚丙上直角方形。 則丙辛上直角方形。 與乙丁直角
形等。
與庚丙、丙辛、上兩直角方形幷、等。 次各減同用之庚丙上直角方形。 則丙辛上直角方形。 與乙丁直角
形等。
增題。
凡先得直角方形之對角線、所長於本形邊之較。
而求本形邊。
213[Figure 213]戊己庚乙丙丁甲
法曰。
直角方形之對角線、所長於本形邊之較。
為甲乙。
而求本形
邊。 先於甲乙上、作甲丙直角方形。 次作乙丁對角線。 又引長之、為
丁戊線。 而丁戊與甲丁等。 卽得乙戊線。 如所求。
邊。 先於甲乙上、作甲丙直角方形。 次作乙丁對角線。 又引長之、為
丁戊線。 而丁戊與甲丁等。 卽得乙戊線。 如所求。
論曰。
該於乙戊作戊己垂線。
從乙甲線引長之。
遇於己。
其乙戊己
旣直角。 而戊乙己為半直角 ( 一卷卅二 ) 卽戊己乙亦半直角。 而戊乙、與
戊己、兩邊等。 ( 一卷六 ) 次作己庚、與戊乙平行。 作乙庚、與戊己平行。 卽
戊庚形、為戊乙邊上直角方形也。 末作戊甲線。 卽丁戊甲、丁甲戊、
兩角等也。 ( 一卷五 ) 夫乙戊己、丁甲己、旣兩皆直角。 試每減一相等之丁戊甲、丁甲戊角。 卽所存己戊甲、
己甲戊、兩角必等。 而己戊、己甲、兩邊必等。 ( 一卷六 ) 則乙己對角線。 大於乙戊邊之較。 為甲乙矣。 此增
不在本書。 因其方形。 故類附於此。
旣直角。 而戊乙己為半直角 ( 一卷卅二 ) 卽戊己乙亦半直角。 而戊乙、與
戊己、兩邊等。 ( 一卷六 ) 次作己庚、與戊乙平行。 作乙庚、與戊己平行。 卽
戊庚形、為戊乙邊上直角方形也。 末作戊甲線。 卽丁戊甲、丁甲戊、
兩角等也。 ( 一卷五 ) 夫乙戊己、丁甲己、旣兩皆直角。 試每減一相等之丁戊甲、丁甲戊角。 卽所存己戊甲、
己甲戊、兩角必等。 而己戊、己甲、兩邊必等。 ( 一卷六 ) 則乙己對角線。 大於乙戊邊之較。 為甲乙矣。 此增
不在本書。 因其方形。 故類附於此。